第3章 活着(1 / 1)

水土村很穷,是西影镇最穷的一个村子

在最近一次排名大会上它一如既往的占据着第一名的桂冠,当然是倒着数的

关于这一点,水土村的村长没有任何异议,甚至整个水土村的村民都没有任何想法,因为这个村子坐落的位置实在是太偏远了,每年除了开会的时候村长会领着两个村委成员翻山越岭的跑到镇子上开会,其它时间村子里是没有人往外跑的,对于村民来说村子排第几位实在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这是一个异常封闭的小村庄,是一个自给自足与外界毫无瓜葛的村庄,很多村民一辈子都活在这个村子里,直到化成一堆灰变成它的一部分

但是今年情况有所不同了,村子里多出了两个天天外出的小家伙,王葫芦和刘妮,村子里仅有的两个学生

刘妮是村长的孩子,虽然是个女娃,但村长还是异常坚定的让她去上学,但是从村子到学校,需要先翻越三座山,然后再走十多里的柏油路才能到达学校,一个女孩子太不安全了

村长转遍了整个村子,都没有男孩子愿意陪着刘妮去上学,不是说不愿意陪着刘妮,那不是关键,不想上学才是主要的

最后实在没办法,村长溜达到村子最西头那间破旧的寺庙里,揪出了在里面正自练习吐纳之术的王葫芦,将他拎到了刘妮的面前,以天天管饱饭的惨痛代价终于将他说服,于是刘妮就成了一名初三的学生,而王葫芦充其量算是她的陪读,而且他压根也不知道读书是什么概念,让他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去背诵东西还不如让他一动不动的打坐来的欢喜

村长已经和镇上打了招呼,而且这是好事,镇上很快就给他们办理了户籍和学籍,学校也配合镇上领导减免了两人的学杂费用,但是因为学校没有宿舍,两个半大孩子只能天天来回的奔波,然后镇领导大手一挥,一辆破旧的大梁自行车俗称大28,就来到了王葫芦的手里

其实,刚看到大28的时候王葫芦是拒绝的,因为他觉得这玩意破烂的不成样子像要散架一样,摔一下估计会很疼,但是经过有关人士的现场示范和讲解它的作用和好处以后,王葫芦觉得也不是不可以接受,至少不用一路来回的背着那妮子跑,这东西玩好了还是挺省力气的

于是,王葫芦小心翼翼的爬上被人扶好的大28,随着身后扶车子的人一句恶作剧般的“走你”,大28被猛地推了出去

伸直了双腿才刚刚够到脚蹬子,又是第一次爬上自行车,还没找到北呢车子就跑了,王葫芦骑着歪七八扭的自行车一路哎哎哎的叫个不停,惹得大伙一阵哈哈大笑,众人笑吟吟的等着车子失去惯性歪倒的那一刻,仿佛已经看到了这个小娃摔个狗啃泥的惨样

学车子被摔很正常嘛,谁不是摔过来的,敢摔才敢骑,敢骑才能学会嘛

可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大28是停了下来,但是并没有如众人希望的那样向一边歪倒过去

王葫芦坐在车座上,双腿盘膝搁在了大梁上,双手稳稳地握紧车子的把手,一脸庄严的模样,大28竟然稳稳地定在了原地

当时众人被惊掉了一地的下巴,除了一个半大小姑娘在一边不住的拍手叫好以外,全部都懵逼了,这尼玛是什么鬼,这小伙子是玩杂技出身的吗

王葫芦很轻松的就学会了大28,从那天起就带着刘妮开始了高大上的求学之路

“哥,背我”

“不是吧,你昨天不是发誓要自己走的吗,还信誓旦旦的说如果违背了就吃成一只母猪”

“我不管,你背我”

“不背,昨晚没吃饭今天没劲”

刘妮上前一把掐住王葫芦腰间的细肉

“你没吃?你敢说你没吃?我留下的那一大锅饭是谁吃了?让我家猪给拱了?”

“哎哎,轻点轻点,是是我吃的,我吃的”王葫芦满脸的媚笑着

刘妮不解气,手上又加了把劲

“啊,我都说了我吃的还使劲”王葫芦一边斯哈着,一边小心的揉着自己腰间的小肉

“哼,你以为人家像你一样铁石心肠,说不让你吃饭还真不给你吃饭,白白留了那么一大锅饭,结果不知人家情罢了,吃了还不承认”

“我错了”

“知道错了?那背我”

“唉,好吧”

王葫芦耷拉着脑袋蹲到刘妮的跟前,然后就感觉背后一阵柔软贴了上来,乌黑的秀发飘到脸颊旁,那种淡淡的触感,让王葫芦内心荡起一片暖洋洋的感觉

刘妮双手环住王葫芦的脖子,将白皙的脸蛋搁在王葫芦的肩膀上

“走了哥,傻了嘛”

一阵少女的欢笑声渐行渐远,如同银铃般悦耳动听的声音在山林间久久的回荡,山间开辟出的小路上,一对少男少女开心欢乐的前行着

五年前,那场大雪,王葫芦认识了眼前的长发少女,那时候她的个头还不是很高,站在自己身前就是个小不点,怯怯的看着自己,仿佛自己会把她吃掉一样

也是那场大雪,王葫芦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失踪了,他疯了一样找遍了整个无名山脉,却依然没有那个大光头的踪迹,甚至无名山峰上那座破庙也一起消失的干干净净

那天他独自一人坐在破庙的位置仰望漫天的雪花,纷纷扬扬的花瓣欢快的在空中飞舞着飘下落到他的身上,然后一座雪人出现在空旷的雪地里,看上去是那样的孤独和忧伤

王葫芦等了一天一夜,大和尚依然没有回来,他起身拍打下身上的雪花,轻轻哈出一口气,然后离开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然后他来到那座山洞,愣愣的看着那一堆炭黑色的灰迹,仔细想了想,然后再次离开

他来到了一座小山村,那个小女孩所在的山村,那一年他十岁,她也是十岁

依然记得来到村子的那一天,她小小的身影站在村口的那棵大柳树下,看着他傻笑,弯起好看的眉毛,漏出两颗尖尖的虎牙,大声的喊道

“哥哥,你真的来找我了,太好了,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喽”

一眨眼五年过去了,他已经融进了这座气息淳朴的乡村里,他知道每一家的人口,记得每一家的位置,甚至谁家养了多少牲口他都了如指掌,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和傻蛋那些小混球们偷各家各户的鸡蛋

他喜欢听那些气急败坏的喝骂声,因为那声音里流露着浓厚的亲情,他喜欢和傻蛋他们一样被捉住后按在地上揍屁股,虽然村子里没有谁能追上他,但他还是每次都被抓住被按在地上一顿狠揍,听着傻蛋他们鬼哭狼嚎他就开心的不得了,他喜欢那种乱糟糟的感觉,因为他认为那就是家的感觉,而他们就是他的家人

师傅曾经对王葫芦说,世间一切,名利皆浮云,美色皆为空,只有长命才是正途,想起当时那个头上一根毛都没有的光头神秘秘的拿出一本乌七八黑的册子,大言不惭道,为师观星几十年终于悟出一副练气心法,你我师徒两人携手研习,成就金光大道

想起师父当时那神秘秘的模样,王葫芦不禁开心的笑起来,抬起头看向天上的白云,大山里的晴空像溪水一样透彻,云朵像棉花一样雪白绵软,一只云雀划过天空愉快的飞向远方

音容笑貌依在,斯人却已离开,曾经所以为的笑谈却成了自己的使命

“和尚,我现在很好,我有了新的家人,你还好吗”

“你放心,心法我已牢记于心,我一定会谨遵你的嘱咐勤加练习,因为我要长命百岁要活很久的时间,直到找到你或你回来的那一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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