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欢公主却是一副云淡风轻的神情:“父皇,我已经老大不小了,之所以一直没有出嫁,是因为这个修武界,没有我看得上的男人!现在,这个男人出现了!”
大秦皇帝吃惊地说:“女儿,严俨是一个以怨报德的刽子手!他刚刚屠杀了我大秦二十万将士!是我大秦帝国的死敌!”
安欢公主静静地出了一会神,说:“打仗,总会死人的,总会充满血腥!战争,不是请客吃饭,而是你死我活!战争双方,只有消灭了对方,方能更好地保存自己!从这个角度来说,严俨的所作所为,无可厚非!”
大秦皇帝更是吃惊:“女儿,这个严俨,简直就是一个屠夫!这样的男人,你还愿意嫁给他?”
“父皇,须知我们已被屠杀的二十万将士,原本就是仇敌啊!对敌人狠,应该是天经地义啊!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凶狠!”安欢公主说:“要是我成了严俨的女人,我相信,严俨一定会对我好的,对父皇好的,对大秦帝国的将士和百姓好的!总之,严俨比周三刀更可信!”
大秦皇帝轻轻叹息:“女儿,你生不逢时啊!要是没有这个严俨,父皇百年之后,把大秦帝国的江山社稷交到你的手上,你一定会发扬光大!”
安欢公主苦笑说:“父皇,不要扯这些没用的了,现在,还是先商议一下投降事宜吧。”
大秦皇帝说:“女儿,父皇早就方寸大乱了,你说,该怎么办?”
安欢公主说:“父皇派人,把城外的死人耳朵清理了吧,我想想就恶心!”
大秦皇帝说:“父皇立即派人办理此事。”
安欢公主说:“请父皇准备六只雪雕,五名女高手,我要去和严俨见上一面。”
大秦皇帝吃惊地说:“就算是投降,等到严俨兵临城下的时候,再投降也不迟啊!自古以来,哪有急不可待地去投降的?”
安欢公主说:“反正早晚是投降。我早过去,一来表示诚意,二来呢,要是严俨看上了我,那么,他一定会优待父皇和大秦帝国。”
大秦皇帝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说:“女儿,你受委屈了!是父皇无能,连累了你。”
安欢公主说:“父皇不必自责,不是父皇无能,而是严俨太能了!让我们的二十万将士无一人生还,简直是妖孽啊!”
……
听到安欢公主到达的消息,严俨感到很意外。
秦落雁和骆洛神恰好陪伴在严俨的身边,听到这个消息,秦落雁只是抿嘴一笑,骆洛神却是吃了一惊,问:“俨哥哥,那位安欢公主,长得漂亮吗?”
严俨笑道:“漂亮不漂亮,我哪里知道?”
偏偏那个禀报的士兵不知趣,竟然笑着说:“禀报陛下:那位安欢公主出落得如花似玉。”
骆洛神一听,立即瞪大了她那一双秋水般的美目,如临大敌一般:“本来我准备回避的,现在看来,不能回避了,我要看看安欢公主如何漂亮。”
严俨笑了笑:“出去看看吧。”
严俨目前所住的,也是帐篷,被称作“御帐”。
骆洛神和秦落雁陪伴在严俨的左右,出了御帐。
帐外,停着六只雪白的大雕,每一只大雕,都能乘坐三人。
五名身穿白衣的剽悍女子显然是护卫,她们一齐簇拥着一身红妆的安欢公主。
安欢公主的衣饰,向来是洁白为主调,今天,她特意以红色为基调,像个初婚的新娘似的,显得分外娇艳。
并且,从来都不化妆的安欢公主,这一次也化了妆,而且是浓妆,更显得唇如血红,眉似山青,脸如银盆。
严俨乍见安欢公主的时候,以他阅人无数的目光,依然吃了一惊:安欢公主的姿色,尽管比骆洛神和秦落雁稍逊一筹,却似乎不在李榕之下,犹在沐淑梅和明珠公主之上!
相比于严俨,安欢公主吃惊更甚!
一是安欢公主没有想到严俨竟然如此年轻!在她的印象中,严俨至少应该是个中年人了。并且严俨的俊秀也出乎安欢公主的意料。二是安欢公主没料到骆洛神和秦落雁竟然如此美貌,使得向来以美貌自负的安欢公主,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至于骆洛神和秦落雁,则是彼此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目光。对她俩来说,自然不希望严俨再收别的女人。
安欢公主定了定神,朝着严俨盈盈拜倒,莺莺沥沥地说:“罪女安欢,叩见天帝陛下!叩见两位天妃娘娘!”
严俨很客气地说:“安欢公主请起!”
由于对方是异性,严俨自然无法上前搀扶,也就无法施展“窥心术”了。
“谢陛下!”安欢公主从容不迫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当下严俨、骆洛神、秦落雁、安欢公主进去了御帐,安欢公主的五名随从,则留在了帐外。
进了御帐之后,安欢公主自动站在了下首,甘居仆从的地位。
严俨询问安欢公主的来意,安欢公主侃侃而谈,申明了大秦皇帝的归降之意,说:“小女子受父亲之命而来,向天帝陛下乞降!等到天帝陛下的大军,抵达城下的时候,小女子的父亲,自然会出城,无条件投降!到时候,一定会城门大开,军队全部解甲,我父亲会当众向天帝陛下敬献传国玉玺、降书顺便、各类典章图表。”
安欢公主的姿态放得极低,完全以奴婢自居,在称呼大秦皇帝的时候,没有以“我父皇”相称。
明珠公主给严俨的印象,完全是一个花瓶的形象,而且脾气很坏。但是,严俨对安欢公主的印象却不错,不仅比明珠公主还要美貌,而且知书达理,举止文雅。
无论是面对严俨,还是面对骆洛神和秦落雁,安欢公主都尽到了礼数。
当安欢公主以谦恭的语气,询问严俨还有什么吩咐的时候,严俨说:“我有两点要求。”
前八世身为至尊天帝,登上了权力的巅峰,这一世,严俨却曾经身为废物,被万人唾弃。这就使得严俨并不是一个喜欢摆架子的人,他不喜欢自称“朕”。
听了严俨的话,安欢公主毕恭毕敬地说:“陛下请说。我父亲既然是无条件投降,就一定无条件地听从陛下的任何旨意!休说陛下的旨意只有两条,就算是有千条万条,我父亲也一定遵从。”
严俨说:“我的要求第一条:大秦帝国必须降格,由帝国降为王国。令尊由大秦帝国的皇帝,降为秦国的国王。”
安欢公主心中一宽,知道这个结果对于大秦皇帝来说,已是最为优待了!
安欢公主再次向严俨盈盈拜倒,声音如同珠圆玉润:“小女子代父亲,谢过天帝陛下的大恩大德!谢过两位天妃娘娘的懿德!”
严俨说:“安欢公主请起!”
安欢公主向严俨谢恩之后,站了起来。以安欢公主的聪明,自然知道严俨的第二条要求,才是最关键的!
可以说,没有第二条,就不会有第一条对大秦皇帝的优待!
安欢公主猜想,第二条,严俨可能会收她为妃!对于这一条,安欢公主其实是满含期待的!
很显然,严俨比她年轻,她虽然看起来宛如少女,是因为修武界的人,看起来并不显老。她的实际年龄,是二十五周岁了!
并且,严俨清秀的相貌,出乎安欢公主的意料,也使得安欢公主产生出一种“得夫如此,夫复何憾”的心理。
更重要的是:严俨是目前修武界的最强者!而女人,天生就崇拜强者!
安欢公主唯一感到美中不足的,是严俨已经有了骆洛神和秦落雁这两位绝世美女。
就在安欢公主思绪纷飞的时候,严俨说话了:“我的第二条要求,就是公主本人,须得留下来做人质!”
安欢公主的心里,十分失望,但是,在表面上,她却是不动声色地问严俨:“请问天帝陛下,小女子何时留下做人质?”
严俨回答:“你可以回去一趟,与令尊告辞一声,然后再来。”
安欢公主说:“何必多此一举?既然早晚要留在这里,不如现在就留下。”
安欢公主答应得如此爽快,倒让严俨很是意外,他笑着说:“公主显然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
安欢公主让她的五个随从骑着雪雕回去,向大秦皇帝复命,她本人却留了下来。
严俨把洪大婧叫了过来,让她负责看管安欢公主。
洪大婧向严俨躬身施礼:“是,陛下!”带着安欢公主走了。
安欢公主刚刚离开,骆洛神就屏退左右,向严俨笑着说:“俨哥哥,那位安欢公主,可是看上了你!”
严俨笑了:“洛神,难道你也会‘窥心术’?”
“我何必要用‘窥心术’那种雕虫小技?”骆洛神把头一歪,说:“我只用‘相面术’就可以了!我分明看到:当你说到把安欢公主留下来做人质的时候,安欢公主的目光中,闪出了失望之色。尽管这种失望之色,只是一闪即逝,却还是被我发现了!”
“我怎么没有发现安欢公主的‘失望之色’呢?”严俨笑着说:“再说了,我留下她做人质,她又怎么就失望了?”
骆洛神轻轻地叹息一声,说:“俨哥哥啊,你是不懂得女孩子的心思呢,还是故意装作不懂得?安欢公主的本意,不是留下来做人质,而是留下来做妃子,与我及落雁姐姐鼎足而三。”
秦落雁只是抿嘴笑,没有说话。
严俨笑了笑,说:“洛神,你想多了。”
骆洛神说:“我没有想多,我只是防患于未然!要知道,现在虽然安欢公主成了人质,但是,你要是与人质一起滚在了床上,人质就会变成妃子。”
严俨装成了生气的模样,把脸一沉:“你竟敢编排朕?胆子不小哇!”
“朕你个头!”骆洛神双手叉腰,早没了以前的淑女风范,向严俨吼道:“你要是真的敢收了安欢公主那个狐狸精,我就和你拼了!”
严俨苦笑了一声,说:“洛神,我有了你和你落雁姐姐,就已心满意足了,不会再收别的女人了!”
秦落雁不禁目瞪口呆。
在前八世的时候,秦落雁一直是严俨那位宠妃的婢女,跟随严俨和那位宠妃一起转世重生。在秦落雁的印象中,严俨尽管对那位宠妃十分宠爱,但是,却比不上今天严俨对骆洛神的好。
秦落雁的心中不禁犯了嘀咕:难道严俨真的忘掉了那位宠妃?
要知道,在前八世的时候,秦落雁看得明白:那位宠妃,集严俨的三千宠爱于一身,远胜当时的骆洛神。
此时此刻,骆洛神撅起了她的樱桃小嘴,向严俨说:“俨哥哥,你为什么要留下那位安欢公主做人质?你要小心被她迷倒啊!她的杀伤力,比你的那些迷药都要厉害!”
严俨笑了:“我留下安欢公主做人质,是要让大秦王国不敢轻举妄动。要知道,我想回地球一趟。”
骆洛神和秦落雁交换了一个眼色,说:“在这个修武界好好的,为什么要回地球?”
自从进入修武界以来,骆洛神和秦落雁都有些乐不思蜀了!因为与地球相比,修武界的气候、风景都比地球好了很多倍,一点污染也没有,空气十分清新,水是碧的,天是蓝的。在修武界,碧水蓝天不再是梦想,而是一个现实。而且骆洛神和秦落雁都发现了:在修武界,更有利于女人的养颜,更不容易衰老!对于女人来说,还有比这个更大的诱-惑吗?
严俨的脸色变得郑重起来:“周三刀狼心狗肺,竟然以大年哥哥人质,要挟于我。大年哥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为了让他顺利康复,我想,应该把他带回地球,与林姨重新到丘安市的旧房子里生活,直到他彻底康复了为止。”
骆洛神瞪大了眼睛:“俨哥哥,那样的话,有效果吗?”
“应该会有效果的!”严俨说:“我的医术,蛮精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