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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可以做记者了,却面临着两难选择。我该去哪一家报社呢?
这两种报纸都是刚刚走向市场的都市报。此前,在县城上班的我都没有ahref=target=_blank听/a过它们的名字。我以前看到的报纸都是《某某日报》,里面全是大块大块的空洞文章。每年年终,单位会订两份报纸,一份是省级日报,一份是市级日报,全是关于各级领导的活动报道,报道形势一片大好,处处莺歌燕舞,人民齐夸政策好。订这两份报纸的钱由财政局专款专用,而订阅其余的更有可读性的报刊,则就要自己掏钱了。
我正在犹豫着该去哪家报社报到时,一位自诩为报社资深人士的小个子青年说,前一家报社有前途,集中了这个城市的精锐人马;而后一家报社挂靠在一家出版社,水平一般。我听信了这位资深人士的话,进入了前一家报社。这名资深人士也参加了两家报社的考试,可是我此后一直再没有见到他。印象中的他身材矮小,戴着眼镜,口若悬河,夸夸其谈,说话的时候高昂着头,一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神情。
在后来的工作生活中,我见到了很多像小个子这样的记者。他们口吐莲花,似乎很有才学,而下笔离题万里,连初中生的作文都不如。
我的命运从这里转了一个弯。从现在开始,我要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
当时我身上只有几角钱,这几角钱还不够我在这座城市坐一趟公交车。我揣着这几角钱来到了报社报到,几角钱装在裤子口袋里,被我的手捂出了汗水。
值得庆幸的是,报社不但没有收取各种各样繁杂的费用,而且还免费安排食宿。报社有一个食堂,吃饭可以放开肚皮吃;报社还有一个宿舍,免费为记者提供住宿。宿舍里有崭新的被褥床单,电壶脸盆,连毛巾都准备好了。这个报社就像家一样,我从踏进报社的第一天起,就喜欢上了它。
报社的宿舍里一共住了三个人,除我之外,还有两个同样从外地来到这座城市的人。我们都是刚刚进入报社的记者。而其余的采编人员,有的出生在这座城市,他们在城市里有房子;有的嫌报社宿舍的环境不好,自己在外面租房住。
多年过后,直到现在我还能记起我在报社第一次吃饭的场景。那一次吃的是炸酱面,师傅刚刚给我捞了一碗面条,我背过身去,还没有走到座位上,就风卷残云地将那碗面条吞下肚子里。师傅笑着给我捞了第二碗,还打趣地说:“慢慢吃,别着急,多着呢,看你能吃多少?”我极力压抑着自己的食欲和不断涌上来的唾液,坐在凳子上,端起饭碗,又是几口吃下去了。这次师傅惊讶了,他给我盛了第三碗,疑惑地看着我。我端着饭碗慢慢走到座位上,不到一分钟,第三碗面条又吃完了。这次才品尝到了炸酱的香味,才感到肚子里有了温暖的东西。第四碗面条盛上来的时候,很多人都好奇地望着我,可是我没有感觉到,依然埋头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面前的炸酱面。我吃得全神贯注,不知道身后已经站立了好几个人,他们像看怪物一样地看着我……那天,我一下子吃了六碗面条,那是我这十几天来唯一的一顿饱饭。很多年后,当初的同事聚会时,他们还会说起我那天饕餮的情景,而我也一直记得自己那天吃饭的幸福感觉。
第二天,报社就给我分配任务,去暗访乞丐群落。
很多天后,我问起部门主任,为什么当初选择我去做暗访记者,安排我去打入乞丐内部?主任说:“你刚来报社的时候,又黑又瘦,神情木讷,一副病恹恹的样子,不认识的人真的会把你当成乞丐……还有那天你吃饭的情景。”
原来刚来报社第一天吃饭的时候,主任就站在我的身后。他说他看到我吃饭的样子,心酸得几乎掉下眼泪。
这十年来,我暗访过种种灰色的行业,与各色人等打过交道,而每次都能顺利打进去,而且直抵核心地带。我想,这可能是我天生有一张大众化的脸庞,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神情,还有,外表看起来忠厚老实tt99lib.t、木讷迟钝,让人放松了警惕。
人生充满了太多的偶然。我因为狼吞虎咽地吃炸酱面而被主任发现,主任便安排我做暗访。此后十年来,我一直生活在暗访这种最危险的新闻报道中。因为暗访,我成了报社最神秘的人物,就连报社一些同事也不知道那些充满了危险和曲折的暗访是我做的;因为暗访,我成了传媒江湖中的“无名英雄”;因为暗访,我成了报界传说中“最英勇的人”;也因为暗访,我一步一个台阶登上了今天的位置。
如今,知道当初那些惊心动魄、危机四伏的暗访稿件,出自我的手的,只有报社的老总和部门主任。
我的真实姓名从来没有见诸报端。这样做,是为了防备我暗访过的黑恶势力报复。这些年来,我处处小心谨慎,提心吊胆,每次走进报社,都要回头看看身后是否有人跟踪;每次回到家门口,都要留意是否有人盯梢。
暗访生活充满了危机,但是我乐此不疲,无怨无悔。
十年前的省会城市,已经出现了职业乞丐。他们结帮组派,强行索要,市民不堪其扰,却又无可奈何。那时候的市民还都普遍认为乞丐是被生活所迫,就像传统观念中认为妓女是被生活所迫一样。
领到任务的当天下午,报社提前支付给我100元钱,作为“活动经费”。我来到了南郊菜农的田地里,走进一间茅草棚里。那时候,当地的农民已经学会了享受,他们把菜地租给来自河南和四川的农民,坐享租金。茅草棚里有一个四川农民在抽旱烟,他的肤色与棚子里的黑暗融为一体。我是通过袅袅升腾的烟雾,才辨认出了他。
我说我想买一身他的衣服,越破越好。他不解地看着我,一连声地说:“啥子?啥子?”我说了好几遍,他才听明白了,疑惑地问我床边那套怎么样。那套衣服比较新,没有一个补丁,不合我意。我发现地上堆着一条裤子和一件s/s汗衫,都破了好几个洞,可能是他准备扔掉的。我说想买这两件,20元。他大喜过望,连忙说:“要得,要得。”临出门,他还把一双露着脚趾头的黄胶鞋送给了我。
回到报社,换上那套衣服鞋子,摄影记者替我拍过照片后,我就走出报社,开始了乞讨生活。
这些年来,我先后遇到了很多以暗访起家的知名记者,在交谈中得知,他们的暗访都起步较晚。而十年前,很多省市的报纸都还没有走向市场化,更不会有暗访这种披露社会真相的形式出现。所以,我相信我可能是中国第一批暗访城市特殊群落的记者,可能也属于中国第一代暗访记者。
多年过后,我还能清楚地记得那天去暗访的情景。炽烈的阳光照耀在我的肩上,也照耀着滚烫的柏油路面。高楼大厦的上方,有长长的鸽哨掠过,像竹片abbr/abbr划过结冰的河面,听起来异常凄厉。那是我第一次去采访,也就是去暗访。我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人,也不知道今晚露宿何处,还不知道会不会挨打,会不会被乞丐们传染上一些可怕的疾病。乞丐们都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大多数居无定所、食不果腹,而病毒也最容易侵染上他们,包括肝炎、艾滋等等各种知道名字和不知道名字的疾病。他们的情绪也最不稳定,很多人都有各种精神疾病:暴躁、易怒、破坏欲、报复欲望、仇恨社会、下手不知道轻重……我即将走进这样一个群落里,即将与这样一群人打交道,但是那天我一点也不害怕,强烈的生存本能让我忘记了恐惧。我告诉自己,我必须在这家报社生存下去,必须脱颖而出,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我来到了这座城市最繁华的一条大街旁,把事先准备好的一张纸铺在地面上,上面写着“妻子残疾,又身患重病,夫妻流落在此,求好心人帮忙治病”之类的话。纸上放着一个破碗,碗边被磕出了一个豁口。我坐在纸张后面,靠着墙壁,一副奄奄一息垂头丧气的样子。我不敢看来来往往的人群,担心他们从我的眼中读出了欺骗。我只看着他们的鞋子,一双双皮鞋和旅游鞋,都很漂亮,款式新颖。我想着,城里人真的有钱,这些鞋子少说也有几百元,而我从来没有穿过50元以上的鞋子。
几分钟后,来了一对母女,孩子穿着白色旅游鞋,母亲穿着红色凉鞋。孩子大概刚刚上学,她一个字一个字吃力地念完了纸上的文字,然后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了一枚一元钱的硬币,放在了破碗里。我低头看着一双旅游鞋和一双凉鞋离远了,看着母女倚靠在一起的背影,心中一阵悲怆。善良纯洁的孩子怎么能知道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欺骗和丑恶?我们总是说自己亲眼看到的才能够相信,其实很多时候自己亲眼看到也不能相信,在事物表层的下面,掩盖的是无人知晓的真相。
临到下午的时候,我已经有了20多元的收入。这些钱中,有一元钱的,有五角的,还有一角两角的纸币。我把一元和五角装在口袋里,只把一角两角的纸币放在破碗里,让其他人相信我一直没有要到钱。
快到黄昏的时候,我的收入已经达到了50元。而50元,是上世纪末期这座城市白领一天的收入。
大街上的鞋子渐渐少了起来,商铺的灯光也次第点亮了。又是一天没有吃饭,我已经饿得前心贴着后背,我准备起身。突然,一个穿着衬衣长裤,打扮很普通的中年男子走来了。他一脚踢翻了我的破碗。破碗在人行道的水泥路面上滚出了很远,然后掉落在柏油路面上。我惊愕地抬起头来,看到中年男子一张愤怒的脸。中年男子呵斥道:“老子注意你半天了,他娘的在这里要饭,给谁打招呼了?footer/footer”
我站起身来,惶惶不安地从口袋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包红梅香烟,抽出一根,双手递给他。我满脸堆着谦恭的笑容,弓着腰身,看着这个脸上有着一块刀疤的中年男子说:“大哥,兄弟今天刚来,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您老高抬贵手。”
刀疤男人把香烟叼在嘴角,我划燃火柴点着了。他仰着脖子,眯缝着眼睛,一副神气活现的嘴脸。在北方,如果你给对方点烟,对方会伸出双手,手掌合拢,做出一种挡风的手势。不论有风没风,这是表示对点烟人的尊重和感激。然而,刀疤男人嘴脸丑陋,态度蛮横,双手插在腰间,连动也没有动。他对我表示出极度的不屑。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说:“这是老子的地盘,没有老子点头,就不能在这里干活。”现在,他把乞讨称为干活。
我从来不知道乞讨还要给有关方面有关人士打招呼,也不知道乞丐居然也有地盘。我以前在西北一个小县城工作的时候,只知道那里的街痞划分有地盘,如果有人在他们的地盘上滋事打架,他们就会“挺身而出”;如果有人在他们的地盘上做生意,就得向他们缴纳保护费。两伙地痞经常会打群架,有时候是因为一方越界收钱,有时候是因为一方想扩充地盘。现在,这些地痞头子都做了城关镇所属的几个村的村长或者经理,每个人都坐拥几百万。
我一再给刀疤男子赔小心,一再道歉。刀疤男子一直神情倨傲,他在我的身上找到了极大的优越感。后来,他依旧斜着眼睛说:“跟我走!”
他走在前面,高视阔步,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我跟在后面,亦步亦趋,像一只束手就缚的黄鼠狼。走出几百米远,来到了一座废弃的楼房里,登上台阶,走到三楼,我看到三楼的空房子里有几个人,或卧或躺。他们都把脸涂抹得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一看就知道是乞丐。
一名乞丐对我进行搜身,把我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掏了出来,放在地面上:一包红梅香烟,一个一次性打火机,50多元钱,还有几张花花绿绿的传单,那是我用来上厕所的手纸。这名乞丐从烟盒里掏出香烟,给他们每人发了一根,唯独没有给我。
刀疤男人抽着烟,斜着眼睛问我:“哪里人?来这里多久了?”后来我才知道,他的眼睛本来就是斜视,他一直都是斜着眼睛看人。我以前对他存在误解,我应该道歉,因为斜视不是他的错。他也想正眼看人,可是无法“正眼”。
我说出了我们那座县城的名字。他说他去过,然后以一副历练江湖的口吻问我,县城的哪条路上有什么建筑,县城的每条街道都叫什么名字。他问得很详细,甚至说出县城一些前几年知名的事情,问我是谁干的?那些人要么是县城成名已久的地痞流氓,要么就是靠着胆大和无耻而在改革开放后依靠坑蒙拐骗迅速掘得第一桶金的大老板。我对答如流,他解除了对我的戒备,拍着我的肩膀说:“以后就跟着大哥干。”
也是在以后我才知道,他曾经结过婚,而妻子就是我们县城郊区的女子。后来,妻子跟着别人跑到了省城,他便来到省bdi.99lib?/bdi城寻找,最后不但没有找到,还弄得身无分文,就进入乞丐行列,做了“大哥”。
大哥不是乞丐行列的老大,老大是帮主,而帮主从来不露面。
我见到帮主已经是一周以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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