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初晴哭笑不得,不明白这算是他哄人高兴的招数吗?
据目测,这些银票全是大额,这么一把估计有几十万两之多,真是有钱人啊,想用钱砸死人吗?不过她想了想,伸手抽出一张一千两的道:“我从不占人便宜,可是也不吃亏,咱们一切按约定办事。”
当初他们有言在先,她为他办事出了差错,他必须救她。虽然这回他是救了,但来得这么晚,让她一条小命去了半条,应该算违约的。罚双倍银子是应当。不过因为维维在场,她不能明说,好在沈澜完全明白。
他望着眼前的女人,心里有奇怪的感觉。
被人用重手法、耍着花样打板子,男人都受不了,却听说她一声没吭,那么倔强,那么硬气。可前一刻,却又哭的那么无助,令人忍不住心软。现在,马上露出了市侩气,可又不贪图他的巨额赏赐,只拿自己应得的一份,大方爽朗,不卑不亢。其实她随便拿着最大额的一张,他也不会介意,但她身上的这种气质却令他有些佩服了。
“你还要什么?本王自会依你。”他不喜欢内心突然变得柔软的状态,于是又摆起架子。
方初晴望着沈澜,但他的眼睛根本没望向她,一脸眼高于顶的傲慢劲儿,不禁有气。不过她现在有求于人,只得放低姿态道:“求你让我继续当无思无我的奶娘,还有我想听听桃桃、萌萌的情况。”
这女人有良心。
沈澜想,但表面上却皱眉道:“你想回松风院?”
“我不怕痛的。”方初晴急切的想说服沈澜,“桃桃和萌萌怎么样呢?”
“每天暴躁难安,好在这些日子它们与我也建立了联系,倒还吃东西。”沈澜淡淡地道,“若你在意它们,就快些好起来,亲自去看看好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和来时一样的突然,半句贴心的话也没说。
而方初晴发了两天高烧,如今折腾了一阵,身子乏极了,喝了点维维炖的粥就睡了过去,并不知道有三个女人一直站在走廊的阴影处,死死盯着她的房间。
“小姐,二爷让那奸人住在书房的隔壁呢,居然还亲自探病去了,那奸人有什么好?长的跟小姐一根手指头也比不上。”一个丫头愤愤不平的说,“我从松风院那边打听到了消息,听说是她偷了一千两银子,二爷却给她作证,说是赏她得,这话谁信!”
“哼,反正我是不信,谁知道那浪蹄子使了什么狐媚的招数!”另一个丫头道,“上回小姐病了小半个月,二爷也没露上一面,也不许小姐住在后院,只能住在偏院,可见爷们儿的心要是偏了,就是天底下最不公平的。小姐……小姐……您去哪儿?”
那被称为小姐的人并不回话,慢慢走向后院,向外院走去,正是晴翠。
当初她看见沈澜走进方初晴房间的那一刻,心里嫉妒的火都快把她全身烧着了,再看到沈澜慌慌张张跑进书房,手里拿着一大叠类似银票的东西又回到那奸人那里去,她绝望的只想冲进去杀人。
二爷真看上看那个生过孩子,被夫抛弃的女人吗?从院里到府里,那些风言风语她不是没听过。
之前她全没当回事,因为她知道那男人有多么自傲,很难有人入他的眼。但当她在马厩看到方初晴的脸红和慌乱,当她看到二爷的紧张和在意,她忽然觉得再不想个好办法,她真的就再不能呆在沈府了,再不能留在右师王的身边了。
那个男人,在女色上名声极为不好,还风传他对女人恶劣。但实际上,他只是不动情,对身边的女人却是慷慨大方,甚至在某些方面算是尊重的。还有他的英伟、他的功业、他的坚强,哪一样能让女人不动心呢?尤其是她这种生于肮脏之地,看惯华丽的虚情假意与软弱的醉生梦死,怎么会不为这种看似生硬、实则高贵的男人着迷?
他要每一个女人必事先说清,不会长久、没有结果。倘若走,必赠送大笔金银,好好安置。很多风尘女子愿意跟他,因为他有钱、有貌、够男人、就算分手也断的干净利落,没有牵挂,而且身体强壮,能带给女人无尽欢乐。就算没有人能溶动他一点内,至少还能借机跳出火坑。毕竟,右师王要的女人,全大江国的勾栏院,有哪个妈妈敢拦?
可她是真爱上他了呀!自从他跨马从画屏院门口前经过就爱上了他。就算她是很低奸的女子,难道就不能有自己的梦想?所以她大胆的在他出征前拦马,她觉得这番不顾一切、这番独特的勇敢、会令她显得与众不同,会让他哪怕有一点点的东西。
但是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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